贵州政策简本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mi

岑巩县新城区新貌。杨云摄

新型建材产业

一、产业范围

主要包括水泥及制品、新型墙材、建筑石材、竹木加工制品、建材新材料。

水泥及制品,包括水泥的生产和水泥制品的制造,水泥生产指以水泥熟料加入适量石膏或一定混合材,经研磨设备(水泥磨)磨制到规定细度,制成水凝水泥的生产活动,还包括水泥熟料的生产活动。水泥制品制造,指水泥制管、杆、桩、砖、瓦等制品制造。

新型墙材,主要是石膏板、石膏制品及类似轻质建筑材料的制造。

建筑石材,指用于建筑、筑路、墓地及其他用途的大理石板、花岗岩等石材的切割、成形和修饰活动。

竹木加工制品,以竹木为主要生产原料,辅以粘接剂,大多经压制而形成各种板材、结构件,也可以进一步加工为各种竹木制品。

建材新材料包括石墨烯、各种纤维制品、复合材料,涉及原料多,工艺各不相同。

二、环境准入及要求

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禁新建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对钢铁、水泥(含粉磨站)、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必须按照“等量或减量置换”原则获得产能来源,不得通过新建、扩能等新增产能。

项目应进入符合产业定位的工业园区,符合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

石材开采应注意生态恢复,一律不得在生态红线内开采。

使用锅炉应满足《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黔府发[]26号)相关要求。

生产的水泥满足《通用硅酸盐水泥》(GB-)要求及水泥产品中污染物的浸出浓度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鼓励利用粉煤灰、钢渣、硫酸渣、高炉矿渣、煤矸石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作为替代原料(包括混合材料)、燃料生产水泥产品。

鼓励水泥窑用于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在水泥窑中的协同处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相应要求,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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