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这些政策
正在征求意见
我市拟增设“新型产业用地”
目前,市自然资源局正对《中山市新型产业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稿提出
在城市用地分类“工业用地(M)”大类下,增设“新型产业用地(M0)”中类。在办理供地手续和不动产登记时,土地用途表述为“工业用地”并标明为“新型产业用地项目”。新型产业用地应布局于交通便捷、配套完善的重大发展平台、重点发展区域、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区域。
新型产业用地容积率不超过6.0、建筑密度不超过45%、绿地率10%至20%、建筑高度不超过米,配套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