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为加快发展我省高新技术产业,促进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建设创新型省份,根据《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条例》规定,我委编制了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是指根据我省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和产品生产(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以及其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
1、建设项目是指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但审批、核准或备案未超过两年,已通过项目用地预审或用地已经依法批准,具有规划、环保以及其他许可文件。
2、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应为技术相对成熟,可直接转化为产业化项目或经中试后可转化为产业化的项目;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应为国家或省上重点建设工程需要的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和重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所急需的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3、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项目应是以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改造落后的生产条件为主要内容,以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大规模,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为目标的建设项目。
4、高技术服务业项目应是围绕高新技术创新和应用,提供高附加值服务的知识密集型产业项目,主要包括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服务、以及知识产权服务、分析测试、咨询和成果转化等。
5、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包括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企业孵化基地、中间试验基地和公共技术服务等平台建设项目,其认定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申报单位要求
1、凡在省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的单位,不受所有制和技术发源地的限制,均可申请认定。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以及较好的资信等级,资产负债率在合理范围内,项目已基本具备实施条件,所需资金已落实,且承担单位自有资金不得少于项目总投资的30%。
3、项目承担单位拥有该项目的知识产权或拥有知识产权的受让权,技术水平达到当前同类项目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对自主研发并拥有知识产权的项目、列入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所主持项目,予以优先认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项目承担单位在申报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认定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
2、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认定申请报告(见附件2)
3、相关附件
1)申报认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复印件;
2)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或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3)技术来源及技术先进性的有关证明文件;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项目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7)其他需要提供的辅助材料。
四、申报程序
1、申报项目认定单位应当向设区市发展改革委或国家级高新区(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其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与真实性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2、省发展改革委受理申报后,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对拟认定的项目,将在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北京有没有专业看白癜风的医院治疗白癜风的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