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年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

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晋人社厅函()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和《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工程实施意见》,现就年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拔对象和数量(一)选拔对象

选拔对象为我省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现代煤化工、生物技术、煤层气、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能源汽车等行业(领域)中从事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二)选拔推荐数量

年我省选拔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50名。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评选标准条件,择优选拔推荐候选人。二、选拔条件

领军人才应当是掌握重大科技项目核心技术,具有学科优势和行业领先地位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或在晋创(领)办新兴产业企业,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创业团队带头人。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

有重要技术发明创造,实现了重大技术突破,解决了关键技术疑难问题,技术成果国内领先,能够填补省内空白,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化前景;

在我省注册新兴产业企业,经营项目知识产权清晰,市场潜力巨大,技术前景广阔,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已完成前期开发,拥有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所需的部分资金(不少于万元),并拥有一支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组成的创业团队。三、选拔推荐程序

选拔推荐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和有关要求逐级推荐,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推荐工作由所在市统一组织。要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推荐人选。推荐人选须经过各市及省直部门(单位)组织的专家评议程序。除涉密人员外,须经过公示。

各市、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推荐人选材料统一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评审。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一)推荐报告

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专家评议情况、公示情况等,并附专家评议结果汇总表,须加盖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省直部门(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二)申报材料

1、申报年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的人选,须按要求填报《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申报表》(附件1),《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创新)项目资助申报书》(附件2)或《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创业)项目资助申报书》(附件3),相关表格均一式3份并附电子版,并提交下列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

①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②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材料、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③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已申报第三批新兴产业领军人才的人选,随此次申报一并填报《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创新)项目资助申报书》(附件2)或《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创业)项目资助申报书》(附件3)一式三份并报电子版发至邮箱zjglfw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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