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的“绿色治理”观,提出精辟“两山”论。我国绿色治理的主要目标是“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为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建设“美丽中国”。以城市区域为单元,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健康的生产方式与生活方式,是实现绿色治理的核心目标。同时,主导产业选择要与区域资源环境禀赋相匹配,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很显然,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它不但赋予了资源循环,同时保护了环境,维护了生态文明。
我国每年新产生的建筑垃圾大约有35亿吨左右(其中15亿吨是建筑垃圾,20亿吨是地下工程渣土,当然,地下工程渣土也是建筑垃圾的范畴之内)。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对建筑垃圾处理利用率还不足5%,就这5%,决大部份还是采用矿山破碎机(没有任何技术改良、变异直接代用)进行粗犷式处理后做为工程回填物,或者经过简单的筛分后,生产一些水泥砖,其产品质量可想而知了。由于核心技术的欠缺,难以形成“规模化”和“规范化”。 据《人民日报》此前报道,建筑行业公认的数据是,每产生1万吨建筑垃圾,至少需要1亩土地堆放。据此计算,如果建筑垃圾择地堆放,我国每年将需要拿出20多万亩土地用于堆放建筑垃圾。在寸土寸金的长三角地区,这样的处理方式未免奢侈。况且,露天堆放也存在不测的安全隐患,比如『深圳滑坡事件』的重演。 建筑垃圾露天堆放或者采取简单粗暴的处理方式,会产生由于发酵和雨水的淋溶、冲刷,以及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浸泡而渗滤出的污水——渗滤液或淋滤液,会造成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的严重污染。淋滤液在地表漫流,流入地表水体中;淋滤液在土层中会渗到附近地表水体中。 因此,发展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符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首先,其产业链形成后能有效带动许多产业的需求和发展,而且有利于治理环境污染;其次,由于建筑垃圾处理产业尚处于初级阶段,有广阔的增长前景,可以起到拉动经济增长的作用;最后,建筑垃圾处理产业是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节能环保产业,有利于发展我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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