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名称: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方向:信托资金用于认购光大富尊泰锋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中冶光大金山产业园投资私募基金”优先级基金份额,基金通过光大泰锋股东身份向为PPP项目专门设立的项目公司增加资本公积。
每一期期限:信托设置开放期,每期2年,总期限不超过8年
预期受托规模:4.8亿元
信托收益分配方式:
第N期某类受益人信托收益的核算日分别为自第N期成立之日或第N期申购成功日起每届满半个信托年度之日、第N期赎回成功日及第N期该类信托单位到期日。
受托人于第N期该类信托单位的核算日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该类受益人分配当个核算期内的信托收益。
预期年化收益率:
以客户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还款来源:
BOT+政府购买服务
法律和政策风险: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信托项目审核和报批的规定,本项目在发行的过程中,有可能遭遇政策风险;
市场风险:由于信托资金募集不足会导致信托不能成立而产生的风险;
信用风险:交易对手的财务及偿债能力将直接影响本信托受益人的收益。若因对方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信托资金到期本金和收益的按时收回;
经营风险:交易对手的开发能力及经营风险直接决定了标的项目能否正常完工,可能存在前期工程延期、后期去化不利等风险,最终影响本信托计划的正常兑付;
管理风险:由于受托人经验及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其在管理信托财产过程中对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的判断,进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入水平;
其他风险:不排除因为宏观经济、政策法规、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收益不确定的可能性。
版权所有?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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