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区属国有企业:《沙坪坝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区政府十七届一百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沙坪坝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8月15日沙坪坝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大力引进和发展沙坪坝区战略新兴产业,特设立沙坪坝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以对我区战略新兴产业企业予以扶持。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我区进行工商注册和纳税登记且符合重庆市10类战略新兴产业条件的企业(含现有的和新引进的企业),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给予扶持。第三条专项资金规模为2亿元,扶持期限原则上不超过7年。第四条每年按专项资金规模的0.5%提取管理费,主要用于投资项目的考察、咨询、评审、论证等。第五条专项资金由迈瑞城投公司代管,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项资金由区财政局负责操盘。第六条现有战略新兴产业企业主要通过迈瑞城投公司以股权投资的方式进行扶持,原则上每个企业的股权投资额不超过万元;新引进的战略新兴产业企业主要通过迈瑞城投公司以股权投资和扶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扶持,原则每个企业的股权投资不超过万元,扶持资金不超过万元。第七条扶持项目主要由区发改委、经信委、科委、商务局、文化委、城投公司、物流园公司、工投公司、祥安公司等单位推荐。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区政府成立沙坪坝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战略新兴产业扶持工作的领导与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财政的常务副区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区长担任,区发改委、财政局、经信委、科委、文化委、商务局、金融办、监察局、审计局、城投公司、物流园公司、工投公司、祥安公司等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成员。第九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国资部门),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国资的副局长、城投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战略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等工作。第三章申报和审批第十条战略新兴产业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现有战略新兴产业企业进行审查,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战略新兴产业企业引进单位负责对引进企业进行审查,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第十一条战略新兴产业企业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引进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应加强对企业运营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及准确性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下列书面材料:1.项目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2.项目扶持的依据等;3.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分析;4.项目扶持风险分析等;5.所在行业的市场前景分析。第十二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推荐单位提交的书面材料后,应会同推荐单位、城投公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拟扶持企业的了解、考察、咨询、论证和评估等工作,根据拟定扶持资金额度报请领导小组或区政府常务会审定。第十三条拟定专项资金扶持额在万元以下的,由领导小组审批;拟定专项资金扶持额在万元以上的,经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区政府常务会审批。对项目考察、咨询、评估、论证等支出的管理费按以下规定办理:管理费支出在0元以下的,由城投公司董事长审批;管理费支出在0元以上0元以下的,由区财政局局长审批;管理费支出在0元以上元以下的,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批;管理费支出在元以上的,由领导小组组长审批。第四章合同的签订和解除第十四条依据区政府常务会或领导小组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迈瑞城投公司出具扶持通知书。迈瑞城投公司根据扶持通知书的要求,在10个工作日内与企业拟定股权投资或扶持合同,报请区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企业签订股权投资或扶持资金合同。合同应当明确扶持内容、用途、期限、收益分配和合同解除方式等,并严格按合同的约定支付资金。第十五条扶持资金收益分配时点来源于某一扶持项目所得的可分配现金进行分配。第十六条扶持收益在返还各出资人的出资成本后按年6%支付出资人的固定回报,分配之后余额(即收益)的20%归于迈瑞城投公司,其余80%按出资比例分配。第十七条扶持合同应当约定发生下列任何情形之一时,扶持合同解除:1.扶持的存续期限届满且扶持人决定不再延长;2.企业发生严重亏损(“严重亏损”指企业亏损达到或超过实际企业出资总额的50%或以上),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经营;3.企业所有投资项目均已退出、其债务已全部清偿;4.企业严重违约,致使扶持人判断企业无法继续经营;5.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6.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决定解出投资合同等。第五章管理和监督第十八条迈瑞城投公司与企业签订股权投资或扶持资金合同后,重点要加强扶持资金的使用监管,对股权投资企业须指派专人出任董事,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加强对企业财务的指导与帮助,并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政策咨询与服务工作等,确保国有资本安全。第十九条区监察局、审计局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的对专项资金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和管理。违反纪律规定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迈瑞城投公司、区财政局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30日后施行。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年8月18日印发北京治疗白癜风什么时候疗效好的白癜风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