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内容
资助深圳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或三网融合试点示范重点项目(含领先业务、技术创新应用,重要标准政策研究等)。
二、设定依据
《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府〔〕号)、《关于印发深圳市三网融合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号)。
三、资助方式额度
资助方式: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联合审定。
资助额度:深圳市宽带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超过万元,重点项目不超过万元。
四、申报条件(申请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或参与国家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的指定单位或企业;
(二)企业或单位于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成立;
(三)项目符合国家和深圳市三网融合试点工作相关规划或政策;
(四)对于本指南,每个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企业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报1个项目,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不得在市政府多个部门申请资助;获得过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五)项目建设总投资额需大于申报资助金额的三倍以上,且项目申请的资助金额不得超过本企业注册资本;
(六)申请单位守法经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按时上报要求材料。
五、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