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湾出台《关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十条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今后三年,龙湾区将重点发展信息技术、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到年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意见》提出,在全区组织实施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万元以上,并按规定在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的,给予项目投资补助。补助金额按照项目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或者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一定比例作为测算依据予以确定。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确定投资补助,补助金额不超过万元;按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确定投资补助,补助金额不设上限。补助资金以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投资额作为依据,按照项目“开工、结顶、投产”三期给予预拨付,具体拨付方式按照投资管理合同或招商引资协议的规定执行。待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投产后,根据所确定的补助金额予以结算,多退少补。 对规上工业企业首次申报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目录的产品且战略性新兴产业年产值超过万元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年产值超过万元且占其年工业总产值首次超过50%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年产值首次超过万元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企业的研发创新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的,并获得国家、省级补助的,按国家、省级实际拨付的补助资金分别给予%和50%的配套扶持。国家级配套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万元,省级配套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万元。
《意见》中强调,对新建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直接用于购买设备实际发生贷款额万元以上,给予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利息补贴,单个项目总贴息额不超过万元。补助起始时间以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投产为准,补助年限不超过3年。对全区产业发展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项目,可以采取“一事一议”确定扶持措施,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同时,龙湾区成立政府产业基金,统筹用于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此外,《意见》也鼓励企业抱团开拓国际市场。“我们鼓励企业走‘出去’,瞄准境外战略性新兴产业优质资源,获取海外品牌、先进技术、高端人才、营销网络等高端要素,提升企业国际化水平。”龙湾区发改局负责人表示,今后将支持有实力的企业赴境外设立经贸合作区和科技投资基金等,通过海外科技孵化助推省内创新发展。
来源:今日龙湾
记者:陈桐
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