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虹口区加快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的意见》(虹发改〔〕42号)文件精神,为加快培育我区新兴产业,现将年虹口区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虹口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
1.申报主体
年虹口区新兴产业重点项目。
2.支持标准
按规定拨付50%首期款。
3.申报材料
(1)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项目评审通过的证明文件。
二、虹口“四新”示范企业:
1.申报主体
年虹口区“四新”示范企业。
2.支持标准
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申报材料
(1)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虹口区“四新”示范企业证明文件;
三、房租补贴
1.申报主体
年1月1日以后在虹口区新注册(含迁入)、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兴产业类企业。
2.支持标准
经认定,在虹口租赁自用办公用房的,根据实际租赁面积,按照不超过年租金的20%给予补贴,年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年限不超过三年。
3.申报材料
(1)新兴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一个完整年度租赁合同及发票;
(4)办公用房产权证明。
三、申报方式
1.书面申请材料一套(加盖公章)。
2.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0月13日。
3.联系方式:
虹口区商务委都市产业科飞虹路号室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联系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上海产业政策服务中心
项目申报办公室:方主任
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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