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2月7日上午11时许,河头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护林员在料坑村委鸡坑村一带巡查时,发现有村民违规野外用火。巡查人员快速反应,立即制止,并将涉事人员黎某(男,河头镇料坑村委鸡坑村村民)带回河头镇派出所。经派出所民警审讯,黎某对擅自在鸡坑村其承包果林地违规野外用火的行为供认不讳,其行为违反了《新兴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年第2号)之规定,派出所民警依规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其作深刻检讨。据了解,《新兴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年第2号)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颁布的,规定的禁火时间为:从年11月17日起至年12月20日止,禁火区域为:新兴县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并要求在禁火令期间,严禁一切非法野外用火行为。在此,呼吁广大村民群众:玩火之心不可有,防火之心不可无;森林火灾危害大,害人害己害国家;野外用火需谨慎,失火烧林法不容;上坟烧纸烧秸秆,引发山火罪难逃;森林防火常年抓,绿水青山靠大家。
来源:新兴权威发布、新兴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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