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家律师事务所在海南领证经济日报

为进一步宣传推介海南律师制度改革创新优势和对外开放成果,吸引更多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来琼执业,6月5日上午,海南省司法厅为引进和新设立的57家律师事务所集中颁证。年9月,海南省司法厅借鉴香港、新加坡、迪拜等世界自由贸易港的先进做法,结合海南实际,圆满完成了《海南经济特区律师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对高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来海南执业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在此背景下,为了进一步缓解高端律师服务供需极不平衡的矛盾,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从制度设计入手,出台了港澳律师事务所与海南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办法等与《条例》相配套的系列制度,激发了高端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来海南执业的热情;为了扩大《条例》的影响力和辐射面,海南省司法厅赴北京、上海、广州宣传推介《条例》,推进律师事务所引进工作。特别是利用参加世界律师大会的契机,带领海南参会人员向中外嘉宾发放宣传资料,向中外律师界发出诚挚的“海南之约”。据统计,近十个月来,海南引进和新设立律师事务所已有57家,新增占比40.7%;新增律所的律师人,新增占比11.1%,其中香港律师5人;有海外教育背景的26人;有海外执业经历的11人;有硕士学位的人,有博士学位的13人;具有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的律师事务所41家,其中2家为香港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28家为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分所,北京金杜、中伦、大成、京师、竞天公诚、炜衡、上海瀛泰、天津允公、广东华商等位列其中,加之先前入驻海南的北京中闻、国浩、盈科、德衡、君合等品牌大所,极大地改善了海南律师队伍结构,提升了海南律师服务行业的整体水平,开启了海南律师行业发展新篇章。据介绍,下一步,海南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行业将在引才、育才、留才上下真功、出真招、见真效,把海南打造成律师人才高地。一是抓好服务,优化律师人才的软环境,落实引进律师人才的优惠政策。二是用好中央对海南自贸港的优惠政策,吸引更多优秀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到海南执业。三是加强教育、引导和培训,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对新引进律所和新设立律所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鼓励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构建多元化律师培训机制,努力培养一支适应海南自贸港建设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图为海南省引进和新设立律师所集中颁证发布会现场李红波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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