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江苏泽执律师事务所-曾文庭
我所成立以来,就一直有很多律师朋友向我们咨询这个问题。随着执行法律服务近几年的发展变化,我们的回答和建议也在不断作出调整和变化。那么在目前的形势下,律师放弃其他业务,专注于执行,是否是一个正确的选择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从我的视角出发,来分析执行业务当下的市场环境、特点趋势以及未来的发展图景。最后,回到问题本身,来为大家提供一些我个人的建议。一、执行业务当下的市场环境(一)执行案件市场总量增加
众所周知,近几年经济持续下行,多数行业都不太景气。
比如我们所熟悉的房地产、金融等行业都出现了暴雷现象。特别是房地产行业,破产的比例和速度都呈现出快速上升的趋势。
一个行业的集中暴雷会引发整个产业链及相关产业链的企业出现经营滑坡。
在大量企业经营困难的同时,越来越多的案件面临执行不到位的困境,执行案件市场总量不断增加。
(二)执行法律服务总量增加
与经济发展相反,近几年执行法律服务市场发展迅速,服务总量呈现几何级的增长趋势。
从律协到律所,再到律师个人,执行法律服务近几年的发展可谓如火如荼。
1.律协层面
近一两年来,全国各地律协开始重视当地执行业务,并纷纷成立强制执行专业委员会。
比如深圳律协、东莞律协、郑州律协、昆明律协......
2.律所层面
当前,不仅很多综合性大所纷纷成立了强制执行部门或强制执行团队,中小所执行团队的数量也在快速增加。
.律师层面
近年来,以“执行”为标签的律师如雨后春笋般地大量涌现。
如果大家在抖音里面搜关键词“执行律师”,会出现诸多正在打造个人品牌的执行律师。
同时有关执行业务的专业文章和实务培训也在快速增加。律师了解、学习执行业务的机会增多,途径也更加丰富。
(三)执行难度加大
一方面,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下,被执行人更加缺钱,执行不能的案件比例上升。
另一方面,随着执行法律服务的发展,被执行人也在快速学习、吸纳执行专业知识,其规避执行的能力也在快速提升,且手段越来越多样化,执行更加困难。
(四)执行业务市场竞争激烈
竞争,是执行法律服务总量快速增加的必然结果。
几年前,我们在执行办案中很少遇到竞争者。但如今,执行办案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存在激烈的竞争。
二、执行业务当下的的特点及趋势(一)风险越来越高
近几年执行办案中的风险越来越高,且呈现出如下多样化的趋势。
1.线索失效风险
线索顺位失效
找到财产线索后,如果后续的实施效率没有跟上,就会导致线索排在轮候位置。
如果排在过于靠后的位置,没有余额可供执行,这种情况就属于线索顺位的失效。
线索期限失效
有些线索已经到了冻结期限,但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线索未能续冻,这时线索期限已经失效。重新冻结将会失去线索顺位优势。
执行措施失效
在执行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执行措施失效的情况,比如我们向法院建议采取A措施,但法院却采取了B措施。
结果因为相关主体提出了执行异议导致B措施被撤销,这时再采取A措施已经错过了执行时机。最终A措施和B措施全部失效。
2.被执行人破产风险
截至目前,在我们代理执行期间破产的被执行人有来家。
如果站在宏观经济层面来看,破产是能解决执行问题的。
但如果站在执行律师或申请执行人的角度来看,被执行人破产是我们不希望发生的情况。
因为被执行破产意味着执行的结束,也意味着执行律师对案件的投入全部归零。
.客户付费风险
客户的付费风险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客户的履行能力也在下降。
比如,我们有一个案件,执行款已打到法院账户,但此时客户也已经成为被执行人,执行款尚未打到客户账户即被扣划。
再比如,有一个案件我们签约不久,刚上执行措施,客户就被其债权人申请破产,此时客户的付费风险极度升高。
另一方面,执行律师所面临的客户多数为陌生客户。在全风险代理的模式下,客户本身的诚信风险也是付费风险的一部分。
4.案件停滞风险
如果律师的专业能力不够强,或者沟通协调能力不足,就无法配合法院分析、选择、推进相应的执行方案,从而导致执行措施无法进一步实施。
另外,因为《强制执行法》还未正式出台,各地法院对执行的认知和实践都不统一,不同法院的执行标准和执行方式存在较大差异,如果执行措施不恰当,也会导致案件的停滞。
此外,执行中还会存在不可抗力,比如被执行人破产,也会导致案件的停滞或者结束。
(二)周期越来越长
年,我们团队成功案件的平均回款周期是8个月。
年,则是2年左右。
这个数据变化巨大。当前,我们很多案件的回款周期都超过了1年,有些案件甚至长达三、四年。
回款周期为什么会越来越长?
最主要的一点,是因为近几年执行争议出现的数量和频次快速增加,执行争议涉及的主体也更加复杂。
因为执行异议总量的增加,各地的法院处理执行异议的周期也越来越长。特别是执行异议之诉如果进入到二审,或者再审阶段,异议周期会更加漫长。
(三)执行中的博弈越来越复杂
1.博弈环节众多
执行业务是一个由各个阶段博弈组成的长期博弈过程,执行的每个流程环节都存在博弈。比如:
获客环节存在律师和客户的博弈、同行之间的竞争博弈......
线索挖掘环节存在着线索质量博弈、挖掘效率博弈、线索取舍博弈......
执行实施环节存在着执行方案博弈、沟通协调博弈、不同债权人之间的执行博弈......
执行争议解决环节存在解决方案博弈、争议主体间的博弈、救济途径博弈......
执行和解环节存在利益平衡博弈、和解谈判博弈、和解协议实施博弈......
2.博弈主体复杂
在近几年的执行办案中,我们博弈的对象越来越多。
我们不仅需要与被执行人博弈,还需要与执行法院、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以及其他债权人的执行法院博弈,同时还需要与以上博弈主体的代理律师进行执行专业上的博弈。
三、执行业务未来的发展图景可以肯定的是,执行业务未来一定会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普及。
执行将成为每一位民商事律师的必备专业技能,大多数综合性律所都将配有执行法律服务团队。
但同时,执行法律服务团队的生存压力也会更大,执行法律服务市场的竞争将会更加激烈。
四、律师放弃其他业务,专注于执行,是否还有市场机会?最后,回到文章开头的问题。
律师放弃其他业务,只专注于执行,是否还有市场机会?是否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我认为,虽然执行法律服务从业者数量快速增加,市场竞争愈发激烈,但律师从事执行业务,依然有市场机会。因为市场规模很大,且还在持续扩大。民商事诉讼案件必然有一部分会进入执行阶段。
执行法律服务,不仅是债权人的刚需,也是诉讼律师的一个重要创收途径。执行法律服务,依然大有可为。
但是否应该放弃其他业务,只专注于执行?
这就需要衡量自身的实际情况。
律师个人做执行业务会非常艰难,如果想要放弃其他业务,专注于执行,就必须先组建或者加入一个执行团队。
而想要实现持续稳定的创收,团队还必须至少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条件:
1.拥有足以支撑团队无创收的情况下生存两年的现金储备
2.团队精细化管理能力突出
.专业理论与实践应用并重
4.沟通协调与多方博弈能力高超
5.坚持长期主义原则
如果团队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我认为可以尝试放弃其他业务,专注于执行。
如果不具备,在继续原有业务的同时兼顾执行业务,或许是最优选择。
因为执行业务前期会很艰难,一旦放弃了其他业务,组建了团队,回头更难。
但无论是否放弃其他业务,我都建议律师朋友们从思想到行动上重视执行业务。多花时间,多下功夫去学习执行理论,并进行执行实践。因为在法律服务行业越来越卷的情况下,执行业务或许可以为很多律师带来新的创收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