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你有关新兴住房公积金月缴标准调整,月

源:新兴荟

7月7日,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相关通知,公布市直及各县(市、区)年度职工和单位合计月缴住房公积金的“最低额、基准额、最高额”。

据了解,此次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额是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45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府函〔〕86号)和云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等规定进行的。调整后,新兴县年度职工和单位合计月缴住房公积金的“最低额、基准额、最高额”分别是元、元和元。

本次调整的缴存年度期限为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公积金月缴最低额、基准额和最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据悉,住房公积金年度的月缴最低额、基准额和最高额,作为规范职工(单位)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和衡量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权利的参数。缴存年度内,职工和单位月缴住房公积金均不得低于当地的月缴最低额,不得高于当地的月缴最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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