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荆州江陵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荆州江陵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总体发展规划(修编)
规划范围:荆州江陵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位于江陵县西北部马家寨乡、长江北岸,位于江陵沿江产业园区的西部,距离县城约15公里。项目规划范围为东至蒙华铁路,西至新马线,北至观南渠以北约1公里处,南距长江大堤1公里,总规划面积约11.69平方公里。
规划内容:江陵县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以发展煤炭深加工产业为主线,形成集能源化工产品、高端化工产品两大集群,以能源化工产品和高端化工产品能力补充为重点,重点发展煤制天然气、煤制甲醇及下游、烯烃下游深加工、煤制乙二醇产业,打造烯烃下游的高性能树脂、工程塑料、有机溶剂、专用化学品等多板块融合的产业格局,打造新型沿江化工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平台。
规划煤炭转化量为万吨标煤(折算原煤约万吨,含燃料煤)。考虑到下游延伸项目的能源消耗,煤炭转化总量达万吨级。聚集区规划面积11.69平方公里,其中聚集区三类工业用地总规划面积约.69公顷,占聚集区总规划面积的76.51%。聚集区分为煤制天然气项目区、煤制烯烃项目区、煤制乙二醇项目区、化工深加工区、退城入园项目承接区、新型建材产业区、公用工程设施区。
规划时间:本次规划以年为基准年,规划期限为~年。近期为~年,远期为~年。
二、委托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陵县新型煤电煤化产业发展聚集区建设指挥部
单位